登录1秒注册
公安部、国务公厅关于商务部、院办卫生健康委、同意应急部、将α海关总署、国务公厅关于药监局:
根据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的院办规定,国务院同意在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附表《易制毒化学品的同意分类和品种目录》中增列α-苯乙酰乙酸甲酯、α-乙酰乙酰苯胺、将α3,国务公厅关于4-亚甲基二氧苯基-2-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,4-亚甲基二氧苯基-2-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,增列苯乙腈、院办γ-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。同意
国务院办公厅
2021年5月28日
声明:本文所用图片、将α文字来源《食品伙伴网》,国务公厅关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院办如涉及作品内容、同意版权等问题,请与本网联系删除。
相关链接:乙酰乙酸甲酯,苯胺,甘油
使用道具举报
站长论坛积分规则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评论质量与数量均遥遥领先的用户
辽ICP备17891053号-2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站长论坛
GMT+8, 2025-08-17 , Processed in 0.295106 second(s), 188 queries .
Powered by 快訊觀察
© 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,并不代表本站长论坛立场!